一、31399金沙娱场城关于非师范奖学金管理规定
1、评选范围
我院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2、奖励名额和奖励标准
学院根据上级当年下达分配的奖励名额和在校学生人数进行名额分配。非师范奖学金按学期度评审,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期250元。
3、参评条件及办法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④参评学期学业成绩排名位居本班前10%,且参评学期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⑤大一、大二学业成绩取成绩总分,即考试科目总分70%+考查科目总分30%;大三学业成绩取平均分,即考试科目70%+考查科目30%
考试科目门数 考查科目门数
4、评选程序
由各班学习委员牵头,核算成绩后按排名选出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上报学院,学院评审小组进行初评,经院领导研究审定后,将我院非师范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5、奖学金发放
非师范奖学金于每学期期末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二、各类助学金奖学金评选程序
1、各类奖助学金由个人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核签字,学工办老师召集勤工部、班委讨论提出初选名单交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核。
2、 将初步的名单向全院公布。
3、由学工办老师组织学生填写申请表,递交相关材料。
4、由学工办老师向学校职能部门递交申请材料。
5、学校奖学金师范类按月发放,非师范类按学期发放。评选学校奖学金的依据是每学期 的综合素质测评得分。(测评办法见附件)
三、申请助学贷款相关程序、规定
规定: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须是已经认定的贫困生,而且还未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
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不能有考试不及格情况,若有者无资格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3、申请贷款的同学在填写国家助学贷款材料时,要诚信填写,尤其是家长意见书的家长签名这一项,必须家长亲笔签名,所有家长的签名要一致。
申请程序:
1、国家助学贷款由个人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核签字,学工办老师召集勤工部、团支部相关人员讨论提出初选名单交由本院党委副书记审核。
2、将初定的名单向全院公布。
3、由学工办老师和勤工部组织贷款同学进行网上申请表填写,申请贷款同学递交所有相关申请材料。
4、由学工办进行材料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材料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向二级学院发放相应数量的贷款合同、借据和授信档案袋。
6、由学工办老师和勤工部组织贷款同学填写贷款合同、借据、授信档案袋,并收齐所有材料。
7、学工办老师和勤工部将所有学生的贷款材料检查无误后按顺序装订装袋,送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加盖公章。
8、贷款成功后,银行将会按学生贷款数额在每学年开学初发放给贷款学生。